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

发布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发布时间:2024-12-13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4年12月13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https://www.tmu.edu.cn/rsc/2740/list.htm)以及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 “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ush.com.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

  本方案执行“一次公告、多次报名、多次考核”政策。本方案涉及招聘岗位报名及考核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在方案有效期内,按照本方案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可在岗位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重新发布该岗位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考核等工作,招聘岗位、报名、考核等相关安排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 “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ush.com.cn)发布。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

  7.聘用后出现《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的回避情形的;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00至2025年1月15日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须知,报名须知将与招聘方案同时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ush.com.cn)发布。

  招聘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蔡老师 郭老师

  报名网址:http://60.30.247.13:8999/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_1.html

  (二)资格初审

  医院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在报到环节核查毕业证、学位证。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最迟于资格复审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ush.com.cn)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

  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最迟于资格复审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ush.com.cn)发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考核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旨在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取问答、试讲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现场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最迟于现场考核前5天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ush.com.cn)发布。

  现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现场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将于本次招聘全部岗位现场考核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ush.com.cn)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安排待总成绩发布后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在体检环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未经我单位同意应聘人员未在要求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由准入查询、政治把关审察、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和工作考察四部分组成。

  准入查询、政治把关审察、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准入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失信情况等进行查询、调查。按照文件要求如查询、调查结果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察结果不合格,不予聘用。

  工作业绩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工作业绩考察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在考察环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www.tmu.edu.cn/rsc/2740/list.htm)以及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ush.com.cn)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ydeyzhaopin1@sina.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后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满足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来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医院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违规行为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师德失范行为,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五、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对现场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www.tmu.edu.cn/rsc/2740/list.htm)发布以及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ush.com.cn)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88329119  

  监督电话:022-8832912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附件:《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初审的严谨、真实、公平,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岗,登陆报名系统时不建议使用IE浏览器,以下为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2025年1月15日16:00。


  二、注意事项:


  (一)报名系统网址


  http://60.30.247.13:8999/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_1.html,请应聘人员填写内容时务必真实、准确;


  (二)报名系统中用“*”标注的为必填项;


  (三)报名系统中上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2M以内;


  (四)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公开招聘报名承诺书》(见附件);


  (五)填写应聘岗位时要与“计划”中的岗位编号相对应,如:“ 25202101呼吸内科”等;


  (六)“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准确填写;


  (七)“学习经历”按照从中学至大学的时间顺序填写,并注明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八)“工作经历”按照实际工作经历时间顺序填写,注明工作单位,非实习经历;


  (九)“论文情况”只填第一作者论文情况;


  (十)其他需要上传的扫描件: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交在学证明扫描件;


  3.应聘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应聘岗位未要求的各类证书无需扫描提交);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十一)填写应聘信息时务必与“计划”中的各项要求相对应,如因漏填或填错造成初审不合格的,将失去参加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出具部分报名材料,应就相关情况提交书面说明并签署姓名,连同其他材料一并在报名时限内发送至邮箱(254645835@qq.com)。医院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推迟提交符合上述情况的部分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时务必保证材料真实、准确,与应聘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交。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未按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后果自负。


  附件:承诺书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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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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