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顺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12-11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96 年,是一家“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科室设置齐全,专科特色鲜明,设有临床、保健、医技、行政等科室 40 余个,其中新生儿科、妇产科为省级重点学科,产科、新生儿科、计划生育与生殖医学科、中西医结合小儿脑病专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孕产保健专科、儿童早期发展示范专科、更年期保健专科为省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听力师1名,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招聘办公室负责。
二、基本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四)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听力师1名。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听力与言语康复专业。
3.取得对应专业相关资格证书或参加过省市听力筛查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4.爱岗敬业,服从医院相关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6.其他人才项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中段(新天地)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3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851-33220090)(四)报名所需资料:
1.《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听力师报名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培训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张(不限底)。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考生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六、考试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后续招聘工作,考试方式、体检、考察及聘用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安顺市妇幼保健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信息。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220090
监督举报电话:0851-33324606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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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