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浦江县中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杭州师范大学)

发布单位:温州医科大学就业网发布时间:2024-12-10

浦江县中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于12月27日赴杭州师范大学(金华路校区)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和时间(两个可选其一):

1.杭州师范大学金华路校区(杭州市拱墅区金华路120号)综合楼103教室
2024年12月27日9时—11时30分
2.浦江县中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417室)
2024年12月17日—12月25日,工作日上午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
(二)报名资料
1.在校生应聘者在应聘时需提交简历、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历年学习成绩单和荣誉证书等。
2.有工作经历者在应聘时需提交简历、相关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规培证书、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依据等。

咨询电话:0579-84133097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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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招聘对象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院校医学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民办高校、独立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曾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以上荣誉(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及以上)、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紧缺型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荣誉不要求。
国(境)外毕业生就读学校须是位列ARWU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500的高校,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为准。
3.相关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临床一线在聘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 
5.紧缺专业(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眼视光医学、急诊医学、儿科学)人员,条件适当放宽,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五年及以上;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以上1.2.3项招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第4.5项招聘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1.2.5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的,需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采用专场招聘会的形式,我院到杭州师范大学金华路校区进行专场招聘。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社保局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1. 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点。
2. 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杭州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7日16时—17时
笔试地点:综合楼101、103教室;
面试时间:12月28日9时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和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应聘者只有一次机会参加同一单位相关岗位招聘考核。用人单位受理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综合考查。
招聘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经各招聘单位综合考查,择优录用。
招聘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士)及以下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总分100分。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入围人数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报名人数只有一名的,取消该岗位本场次招聘计划。
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考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5.签订协议。签约对象按各专业招聘岗位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由各招聘单位综合考查,择优录用。
6.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按现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的判定为体检不合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招聘资格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7.公示。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8.办理聘用。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后(以人社局签发的录用文件时间为准)一个月内无法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不需规范化培训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需规范化培训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
3.办理聘用手续后,如试用期(大中专毕业生为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连续三年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职称)的,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5.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文章来源:温州医科大学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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