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招聘皮肤科医生的公告

发布单位: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12-06

结合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年度招聘计划,目前部分岗位仍空缺,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急紧缺岗位。

一、招聘岗位

皮肤科医生: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35周岁及以内(副高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可将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初级职称需提供住院医师规培证明。具有皮肤科工作经历或规培经历,能够独立胜任皮肤性病的日常接诊工作和常规操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24:00。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指定邮箱(2990068991@qq.com)。需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劳动合同书》或单位工作证明。邮件主题写明“姓名+XX岗位招聘”。

(二)考试安排

报名结束后组织考试考核,若该岗位仅1人报名,则要求面试分数达80分以上者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主要考察其以往遵纪守法等情况。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员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医院官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学科带头人保障进编,享受保底年薪、安家费等人才待遇。

咨询电话: 人事科雷老师  0717-6487181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23号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2024年12月6日



文章来源: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