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12-03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和学科发展,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科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一、岗位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精神科学科带头人(岗位代码202401)
(1) 人才业绩:有省、市级三甲医院精神病专科8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能力。
(2) 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非博士学位须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须有3年及以上精神科主治医师职称。
(3) 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精神科骨干医师(岗位代码202402)
(1) 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全日制5年制的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0201K)或精神医学(专业代码:100205TK)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精神病学主治医师资格证书。
(2) 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 有省、市级三甲医院精神病专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精神科医师(岗位代码202403)
(1) 专业、学历学位: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代码:105105、100205);经国家统一硕士研究生考试入学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且本科为全日制5年制的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0201K)或精神医学(专业代码:100205TK)专业,或本硕连读毕业生硕士学习方向为精神医学。
(2) 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 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精神科病区护士长(岗位代码202404)
(1) 专业、学历学位:护理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 持有护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 有省、市级三甲医院精神科病区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有精神科病区病区护士长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数
1.精神科学科带头人:1人
2.精神科骨干医师:2人
3.精神科医师:2人
4.精神科病区护士长:1人
三、招聘程序
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和复审,组织笔试、面试考核,通过考核者,经体检、考察和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网络报名
2024年12月8日17:30前登录“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链接:http://112.27.197.28:10082/zhaopin/index.html。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17:3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2月10日17:3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于12月12日17:3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请关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精神科学科带头人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六、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另行公布,届时请自行关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
七、面试
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请关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
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
参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心电图、血压、视力等项目有异议的,须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体检结果(含复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待遇
持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照医院人才引进待遇执行,其余人员暂按照人事代理制度聘用。
十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4272693、64286070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日
文章来源: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