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年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公告 (第三批次)

发布单位: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发布时间:2024-11-26

因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https://www.nhfs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要求:


①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17:00时止。


②网上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nhfsyyrs@163.com邮箱,(其中: 《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年非事业编制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后扫描或拍照)。邮件标题名称为“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姓名”,如:01神经内科医师+张三。


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慎重填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所需附件材料:


①应聘者如实填写的《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年非事业编制招聘报名表》(附件2)、《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年非事业编制信息登记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者须提供填写完整有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④个人简历。


⑤近期彩色蓝底免冠2寸照片,JPG格式。


⑥相关专业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


⑦应聘岗位需要递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者必须经过邮箱提交相关报名附件材料和医院资格审查两个环节,方为报名成功,缺失任一环节均为报名不成功。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培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理论考试和面试。理论考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分别按60%:40%计算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一票否决。


考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2.应聘者参加考核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予以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人事科 0734-5675225


举报电话:监审室 0734-5675228


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年第三批次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年非事业编制招聘报名表》


附件3:《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4年非事业编制招聘信息登记表》


 


        


                                                   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1732590208911731.xls

1732590226923733.xlsx

1732590245222584.xlsx

文章来源: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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