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4-11-19
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3年,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海淀区313.2万常驻人口及100余万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任务,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淀区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管理体系的质量监管,是全区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中心。
保健院目前编制床位550张,全院现有职工近800人,副高以上职称110余人;硕士以上学位200余人;受聘于各学术团体副主任委员、候任主任委员及常务委员共计39人。年平均门诊服务约60~70余万人次,住院约1.5~1.8万人次,高峰达2.3万人次,分娩量约0.6~1万,高峰达1.5万人次。
保健院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区卫生健康委的正确指导、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老院区改造与新院区建设正在有序同步推进。
新院区位于亮甲店医疗地块北部医疗中心(海淀区六里屯南路与西北旺西路交叉口东),定位为保健院主院区,重点建设北京儿童医院海淀区妇幼保健院诊疗中心。
为提升学科发展,推进人才梯队建设,现面向社会诚招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热爱医学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沟通能力。
4.专业对口,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执业资格。
5.无任何违纪、违法犯罪纪录。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北京户籍优先,非北京户籍人员进京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落户审批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基本条件 | 其他条件 |
1 | 儿科学科带头人(儿内方向1名,儿外方向1名) | 主任医师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儿科学专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 1.具有知名三甲医疗机构长期工作经历,业绩突出。担任科主任者优先考虑。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能正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并取得创新性成果。 3. 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担任全国专业学组委员或省部级专业学组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优先考虑。 4.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
2 | 儿科(含儿内、儿外)业务骨干 | 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儿科学专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 1.具有知名三甲医疗机构工作经历优先。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熟悉专业发展方向,具有专项特长。 3.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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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放射科学科带头人1名 | 主任医师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射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 1.具有知名三甲医疗机构长期工作经历,业绩突出。担任科主任者优先考虑。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能正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并取得创新性成果。 3. 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担任全国专业学组委员或省部级专业学组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优先考虑。 4.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
4 | 放射科业务骨干 | 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射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 1.具有知名三甲医疗机构工作经历优先。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熟悉专业发展方向,具有专项特长。 3.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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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上传个人简历(含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其他材料等) 至邮箱zhaopin6252@163.com。所有材料务必以附件形式发送,邮箱主题和附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面试环节人员,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请关注个人邮箱,保持通讯畅通。
3.入职: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不实或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作弊行为的,以及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应按照本院所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人员待遇: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工会福利、年度体检等;与非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进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其它待遇面议。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1号106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10-62525776。
文章来源: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