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4-11-15
安徽省马鞍山市位于安徽东部,是南京、合肥都市圈的“双圈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现辖三县三区,面积404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19.1万人,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多年居全省首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求,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第三批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36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岗位的高校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硕士”指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1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省内外医学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研究生院进行对接,获得校方支持。招聘公告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等网站发布的同时,委托相关医学高等院校同步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8:00至11月26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秋季第三批次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和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连同以下报名资料影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单位联系方式、邮箱地址详见附件4。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秋季第三批次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
(5)其他岗位要求的各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00至11月27日12:00。
报名结束后,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各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提交材料进行集中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名审核通过者,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001-007、015)不设置开考比例要求,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为实现竞争择优,本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008-014、016-03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四)考试
1. 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的综合素质,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根据专业类别及报名人数确定人员及分组安排,每个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成绩的计算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的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考生得分即为其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若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面试题的方法确定。
2. 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综合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就业意向协议中明确应聘人员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在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单位现行政策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马鞍山市现行人才政策。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2366548(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5-2366507(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在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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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