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通告

发布单位:沙县中医院发布时间:2024-11-0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沙县区委组织部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沙县区2024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沙人社〔2023〕86号)及《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沙政规〔2024〕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2个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http://zyy.fjsxhospital.com/index.html)、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必须符合《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沙政规〔2024〕2号)第三类各专业紧缺人才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我区机关事业在编在岗人员不可报考。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一、二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9.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
本次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考者应于2024年11月8日8:00至11月14日17:30(班内时间),登录下载报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并将报名材料现场提交至区总医院人力资源科。报名将于11月14日下午17:3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至现场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表格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连续填写至今;
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表格中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根据报考条件及沙政规〔2024〕2号文件引进人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1.填写《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承诺栏须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正、反两面均要复印)。

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zwfw.cscse.edu.cn)查询下载。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

以上材料须带上原件及复印件。请报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结合所报考岗位条件,备齐复核材料,以免耽误报名或错失面试资格。 

区总医院在面试前,将对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30人,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成绩暨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同分判断: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在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http://zyy.fjsxhospital.com/index.html)网站公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以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同一岗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考生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招聘岗位无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人员,该岗位取消招聘。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专业面试形式,内容为医学类相关知识。如增设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类相关知识。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区卫健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七、考察协审
体检结果公布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区卫健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完成后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体检表、协审意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一份)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符合组织考察与协审条件的,由区卫健局研究,提出拟引进人才初选名单,在卫健局公示,并报区教育卫生人才评审委员会研究。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区教育卫生人才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区委编委会或区委常委会审批通过,并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聘人员应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与认定
1.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报名平台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应如实(一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4.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区总医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对象属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报名时未能提交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八)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10年方可提出调动,以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5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区总医院党委研究并区卫生健康局后综合考虑面试等情况,在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决定是否递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二)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网站和报名平台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人力资源科(电话:0598-5822183),区卫健局人事股(电话0598-5834089)。
(四)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及《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沙政规〔2024〕2号)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伪造报名信息、恶意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予以处理。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5822821。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表


附件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沙政规〔2024〕2号)

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

                                      2024年11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2: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表.xlsx

附件1: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引进紧缺急需卫生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沙政规〔2024〕2号).pdf

文章来源:沙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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