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十堰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11-06
十堰市人民医院将于2024年11月7日在湖北医药学院举办临床护理人员专场招聘会,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室 | 岗位 | 学历 | 人数 | 岗位要求 |
临床科室 | 护理 | 本科 | 若干 | 护理学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 |
备注:接收护理硕士研究生简历,考试考核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五官端正,礼貌大方。
(二)岗位条件
要求应届毕业生。
1.学历:公告中的起点学历均要求为高中毕业(不含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的毕业生),全日制统招本科。本科阶段不含“中起本”、“专升本”、成人本科(脱产、业余、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开放教育(电大)、自考学历(专套本)以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
2.入职前须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福利待遇
合同制用工,享受五险一金。
四、应聘方式
1、报名:应聘人员请于11月7日上午8:30-11:30携带个人简历、学生证、身份证到湖北医药学院双选会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
2、面试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根据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时间:11月7日上午12:30分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8号楼护理学院二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0719-8637029李老师 王老师
十堰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11月06日
文章来源:十堰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