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11-05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及高校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人员需求计划》。
2.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3)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 被原单位开除的;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因医院规模扩大及业务发展拓宽等特殊情况,科室临时调整用人需求的,经医院会议研究后实施自主招聘。
二、招聘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相关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简历、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
3.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面向社会发布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公告和参加高等院校组织的双选会,接收应聘者的简历,紧缺岗位和优秀人才现场直接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线上报名: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forms.ebdan.net/ls/s9zdWHM8?bt=yxy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成功提交后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732728770@qq.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学历-应聘岗位”。仅填写报名表或仅投递简历视为报名不成功。
联系人:何老师、童老师
联系方式:13096468276、15196115193、0839-3314159
(二)资格初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要求,逐一筛选和审核应聘者简历信息及资料,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因错填、漏填、乱填个人信息,以及发送资料无法核实等情况造成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概不负责。
(三)考核
(1)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简历投递时间,筛选简历确定人员名单,组织应聘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考核;
(2) 考核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需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或未关注通知短信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3) 考核内容从题库随机抽取,主要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能力等方面;
(4) 通过考核人员的成绩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1.拟录用人员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以人力资源科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体检项目包含入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放射专业人员须通过放射从业人员专项体检)。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并通过会议研究的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录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在确定录用前再次审核应聘者信息及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录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实施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录用
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医院予以录用,并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1.经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考核入编,按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2.对部分紧缺专业或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安家费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对引进的高学历、高层次博士研究生、学科带头人等人才的安家费、工资采用“一人一策”,由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并以协议约定。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招聘人员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者,其住培合格当年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并取得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另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3-5万元;临床、医技科室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及住培结业合格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10万元;药学、护理、医技硕士研究生(专硕),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5万元。
4.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薪酬福利按照医院同级别招聘录用人员执行。
(九)监督
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聘用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监督电话:0839-3314132。
附件: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人员需求计划表 | ||||||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拟招人数 | 招聘专业 | 学历要求 | 资格要求 | 备注 |
1 | 神经外科医师 | 2 | 外科学(神经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1.博士研究生具体待遇面议,按协议执行; 2.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并取得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另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3-5万元;临床、医技科室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及住培结业合格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10万元;药学、护理、医技硕士研究生(专硕),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5万元。 3.对部分紧缺专业或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安家费金额按协议执行。 |
2 | 神经内科医师 | 2 | 神经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3 | 心胸血管外科医师 | 1 | 外科学(心胸外科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 |
4 | 心血管内科医师 | 3 | 内科学(心血管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5 | 心电图室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6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2 | 重症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7 | 胃肠、小儿外科 | 2 | 外科学(胃肠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8 | 消化内科医师 | 1 | 内科学(消化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9 | 产科医师 | 1 | 妇产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10 | 妇科医师 | 1 | 妇产科学(妇科内分泌或盆底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11 |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 | 2 | 内科学(呼吸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12 | 关节创伤外科·运动医学科医师 | 2 | 外科学/骨科学(关节外科、手外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13 | 脊柱、创伤外科医师 | 2 | 外科学/骨科学(脊柱方向、小儿骨科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14 | 儿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有儿童保健工作经历的优先 | |
15 | 血液内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有造血干细胞移植经历的优先 | |
1 | 内科学(血液病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有造血干细胞移植经历的优先 | |||
16 | 麻醉手术中心医师 | 1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2 | 麻醉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17 | 风湿免疫、罕见病科 | 1 | 内科学(风湿免疫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18 | 耳鼻咽喉科技师 | 1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技师资格证;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19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1 | 耳鼻咽喉科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20 | 口腔科医师 | 1 | 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1 | 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口腔全科医师工作经历的优先 | |||
21 | 全科医学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22 | 泌尿外科医师 | 1 | 外科学(泌尿外科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23 | 肾病内科医师 | 2 | 内科学(肾病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24 | 内分泌科医师 | 1 | 内科学(内分泌方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具有胰岛移植方向介入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25 | 急诊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26 | 康复医学、疼痛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能独立开展疼痛介入、微创操作治疗工作的优先 | |
27 | 康复医学治疗师 | 5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康复治疗师资格证 | |
28 | 皮肤科·医学美容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外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皮肤美容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有皮肤外科规培经历的优先 | |
29 | 皮肤科·医学美容科美容技师 | 1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30 | 超声医学诊断科医师 | 3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1 | 超声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 | |||
31 | 放射科医师 | 2 | 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规培合格证,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32 | 放射科技师 | 1 | 医学影像技术/放射影像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优先 | |
33 | 检验技师 | 1 | 医学检验技术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从业资格,具有分子和质谱工作经历的优先 | |
34 | 输血科技师 | 2 | 医学检验技术/输血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优先 | |
1 | 医学检验技术/输血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从业资格,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35 | 临床药师 | 2 | 临床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临床药师资格证,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
36 | 营养师 | 1 | 营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有中医药专业背景、有医院营养、中药制剂工作经历者优先 | |
37 | 医务科干事 | 2 | 医事法学/卫生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38 | 财务科干事 | 1 |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初级及以上从业资格,计算机二级资格,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39 | 院感科干事 | 2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感染病学等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40 | 科技教育科干事 | 1 | 医学、统计学、医学管理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41 | 病案统计科干事 | 1 | 卫生统计学/医学统计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在三级医院从事过病案统计相关工作的优先 | |
42 | 医学装备科干事 | 1 | 生物医学工程及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43 | 信息网络中心干事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开发/大数据等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 |
44 | 宣传统战科干事 | 1 | 新闻与传播专业/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有新闻写作、新媒体运营、视频编辑制作及广告设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及技能者优先 | |
45 | 绩效考核办公室 | 1 | 医学信息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统计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熟悉病案编码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医院卫生统计的相关政策和标准 | |
46 | 护理岗 | 35 | 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 |
5 | 护理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合计 | 118 | |||||
备注:1.医院长期招聘博士,博士不仅限于上述专业,均直接考核后录用; 2.所有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一致。 |
文章来源: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