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4-11-05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备注:属医院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大专,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三、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从事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招聘公告长期有效,直至岗位招满为止。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同步进行的方式,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登陆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并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后点击应聘“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填写报名表和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按“应聘岗位-姓名”命名,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mnfybgs@163.com。
(二)现场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现场资格审核。(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地址:茂名市茂南区金城路190号大院(即站南公园对面)13楼1336人事部,联系电话:0668-3385285,报名资料:报名表(须亲笔签名,双面打印,附上本人近期大一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一式两份,需带证件原件核对。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一)招聘方式(面试+试工方式)
1.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2)面试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13楼(茂名市金城路190号大院)。
(3)符合资格条件者通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功即可进入试工环节。
2.试工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不同岗位要求试工1-2周。
(2)科室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理论和操作考核并撰写试工鉴定。
(二)体检
试工人员试工合格后,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面试+试工),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拟聘用人员性质及待遇
录用为合同聘用工,试用期1个月,执行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合同制职工同酬薪酬待遇。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2.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茂南区妇幼保健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人事部
0668—3385285
监督电话:
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0668-2967699
附件-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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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