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10-21

为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开发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岗位名称及人数:1.公共安全保卫(3人)2.公共设施维护(2人)3.公共卫生保洁(3人)。

(三)薪酬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为1850元+用人单位配套资金/月。

  (四)工作内容:公共安全保卫:在县妇幼保健计生中心保安亭24小时轮流上班值守,负责县妇幼保健计生中心的保卫治安工作,对进出县妇幼保健计生中心的外来车辆及人员进行来访确认,排查可疑人员。交班时做好特殊事件的交接,接班时确保门闸及电脑的正常运行,完成管理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公共设施维护;维护维修县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内的设施设备(具有水电工工作经验者优先),完成管理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公共卫生保洁:对县妇幼保健计生中心打扫清洁工作,完成管理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五)工作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六)工作地点:保亭县保兴中路23号妇幼保健计生中心(暂定)

(七)年龄:女16-50岁、男16-60岁。

(八)学历:不限。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亭县妇幼保健计生中心(保亭县保兴中路23号县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四楼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83669506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及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保亭黎族黎族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列表:

附: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

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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