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驾驶员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永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10-18

因工作需要,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C1以上驾照,能熟练驾驶手动挡、自动挡车辆,具有较强安全意识;

  3.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文化;

  4.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5日至2006年10月31日生),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经公安交警部门查证,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记录及严重违章行为;

  6.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6.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7.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8.其他不宜从事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线下报名、资格审核、技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4日8时-2024年10月31日17时;

  联系电话:徐女士0598-3634816。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在上班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交至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楼办公室(永安市新府路205号)。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驾照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纸质版。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短信通知其参加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技能测试

  按照履行驾驶员岗位职责的要求,通过实地操作,进行倒桩、移库、上坡起步、道路驾驶(进档减档)、紧急停车、定位停车、更换轮胎等技能测试。

  (四)体检

  根据报名条件、技能测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治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聘用

  技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

  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政府有关编外聘用驾驶员工资标准文件执行。

  五、其他

  1.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本次未尽事宜由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驾驶员人员报名登记表

 

  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文章来源:永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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