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9-28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鹤壁英才”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鹤人才〔2024〕6号)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医疗卫生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度“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全市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开展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大力培养领军、青年、基层、中医、公卫等人才队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推全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提升,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2024年度计划遴选“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10名左右。

二、遴选范围

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在医疗卫生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在鹤壁工作满3年;含单位向社会聘用人员)。获得过“鹤壁名医”称号的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不列入遴选范围。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不再主要从事临床诊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遴选类别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廉洁行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群众口碑佳、社会声誉好。

3.取得卫生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本方案内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遴选类别及资格条件

1、医疗领军人才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医疗领军人才申报人选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中的至少2项:

(1)近5年获得过市级科技进步奖以上奖项(前三名项目完成人)。

(2)近5年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被SCI收录1篇以上且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3)参与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2项以上;或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4)在市级以上范围内率先开展重大技术项目并获得成功,技术成熟,得到本学科(专业)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5)主编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并公开出版(或担任副主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6)主持或承担过2项以上市级重点科研项目,并验收结题。

(7)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获得者。

(8)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及重点实验室机构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

2.基层卫生人才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基层卫生人才申报人选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中的第(1)项条件和第(2)(3)(4)(5)项条件中的至少1项:

(1)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连续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预防保健等工作10年以上。

(2)近5年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人员。

(3)获卫生健康行业系统省级以上表彰。

(4)坚持主动服务,优质服务,坚持基层卫生服务方向和宗旨,深入城乡居民家庭开展医疗保健服务,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量等工作成绩卓著,得到同行与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且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5)坚持基层卫生服务宗旨,在诊断、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方面成效突出,在本区域内享有较高知名度;或在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具有一定代表性,受到同行认可。

3.中医药人才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中医药人才申报人选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至少2项:

(1)至少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研究课题1项,或获市级以上科技、教学奖励1项;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市级科技进步奖以上奖项(前三名项目完成人)。

(2)近5年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被SCI收录1篇以上且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3)主编或副主编出版中医药专著1部以上(有统一标准书号ISBN),或进入编委会出版专著2部以上。

(4)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获得者。

(5)市级以上中医药重点学科带头人,或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中医重点专科负责人。

(6)个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开发中药院内制剂,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如团队获得,个人须排前3名)。

(7)获卫生健康行业系统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国家级奖励是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单独或者联合开展的表彰奖励;省部级奖励是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名义单独或者联合开展的表彰奖励,下同)

(8)中医、民族医和中医(专长)医师,具有绝招绝技、社会认可度高的,或在本地区中医临床疑难杂症诊疗中具有独特中医疗法,取得良好治疗效果,或在中医药循证医学、特色传承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享有较高声誉者,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职称学历不作限制。

4.公共卫生人才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公共卫生人才申报人选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至少2项:

(1)在全市疾病控制相关专项调查、监测检测工作中起关键作用,该项工作对全市该领域有重要促进作用。

(2)在全市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抢险救灾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起组织、实施的重要作用,事件处置取得较好效果。

(3)至少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研究课题1项,或获市级以上科技、教学奖励1项;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市级科技进步奖以上奖项(前三名项目完成人)。

(4)近5年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被SCI收录1篇以上且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5)主编或副主编出版公共卫生专著1部以上(有统一标准书号ISBN),或进入编委会出版专著2部以上,或副主编公共卫生教材1部以上。

(6)主持或承担过2项以上市级重点科研项目,并验收结题。

(7)个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如团队获得,个人须排前3名)。

(8)获卫生健康行业系统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四、遴选程序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立“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遴选平台,具体负责“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遴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申报,具体程序是:

(一)推荐申报。各县区、市直、驻鹤单位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符合遴选标准的人选进行申报,经研究同意后向市卫健委进行推荐。市卫健委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往年已入选鹤壁市“兴鹤聚才”计划的人员(团队)不得再次申报。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将推荐对象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联系人:于全森、王智慧;联系电话:0392—3333938  0392—3322372。

申报材料包括:《“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附件1)、《“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申报书》(附件2)、《“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按人才项目类别装订,申报书和附件合并胶钉。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2.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包括: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原件、复印件;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原件、复印件;7.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各单位推荐人选相关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二)平台审核。“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遴选平台按照专业分类,市卫健委联合市医学会进行评审,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研究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三)研究审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 “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遴选平台提出的建议人选。

(四)公示确认。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结果,对拟入选“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遴选平台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五、激励措施

1、颁发证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

2、发放奖金。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人才所在单位分别给予“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入选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和7000元。

3、政策倾斜。由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提供资助,支持“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入选者建立“人才工作室”,开展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师承传承等相关工作。

4、优先参评。“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入选者优先参加各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入选“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同步纳入市卫生健康系统优秀青年人才库管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以上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杰青人才、优青人才等评选活动。

5、政治吸纳。对于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入选者,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6、联系服务。将“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入选者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对已命名的“鹤壁名医”直接纳入“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管理,享受相关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退出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一经核实认定,应当退出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遴选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在市卫健委设立““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遴选平台,具体负责““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遴选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逐条对照推荐条件,注重典型性、示范性、代表性和导向性,真正把本县区、本单位的医疗卫生人才推荐出来。

(二)严格条件程序。要按照“突出实绩、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到好中选优。各县区、各单位要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确实符合全部推荐条件,防止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确保人选质量。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计划的意义,积极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群众的参与热情,使真正的医疗卫生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促进全市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附件1:“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docx

附件2:“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3:“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x

                                                                                                                                                                                                        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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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docx.docx

附件2:“鹤壁市医疗卫生人才”申报书.doc.doc

文章来源: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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