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8-30
根据国家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 规„2019‟ 15 号),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上海市静安区卫生 健康委员会下属 22 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 质和职业水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3.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专业、身体等 条件应当符合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要求,对于特别优秀的中高级专 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010 年之后毕业的临床、口 腔、中医类别的医生必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详 见附件 2《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 2024 年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及附件 3《上海市静安区卫生 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 2024 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以下简 称《招聘简章》)。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 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高级专业技术人 才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一年居住证限制。
5.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 接受纪律审查的, 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 点 30 分至 12 点,下午 2 点 30 分至 4 点 30 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 上海市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 288 号)1 号楼门诊 5 楼会议 室。
3.报名材料:
( 1)报名表 1 份(提前下载电子版并填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3)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
(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学历查询 证明)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10 年 之后毕业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医生提供)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9)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 10)个人免冠 2 寸照 2 张
4.特别告知: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 的具体岗位要求, 如实填写《报名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 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报考申 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 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试方法
1.笔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 (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
2.面试和技能考核: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 管理下,区卫生健康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监 督管理,组织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半结构化面试。用人单位组 织技能考核。
成绩总分为 100 分,笔试、面试、技能考核成绩按 2 ︰ 3 ︰ 5 比例组成,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数额内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 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卫生健康委。
四、其他事宜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 用人员名单将由区卫生健康委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
(http://www.jingan.gov.cn)“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公示” 栏目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7 天。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沪人社专 „2023‟ 229 号)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此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
可咨询《招聘简章》中各招聘单位(见附件 2 和附件 3)。 政策咨询电话: 021--63174599
监督电话:021--33094850
附件下载: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pdf
文章来源: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