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发布时间:2024-08-22
学院现面向社会选用一批临时代课教师,充实我院教师队伍。
一、岗位设置及要求
1.岗位要求:担任语文、英语、数学、体育课程教学,医学、护理、中药、药学专业教学。具体专业要求见下表:
2.学历及其他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院校毕业或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或者有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职业教育,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2.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及教学有关管理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爱护学生,能熟练掌握和应用职业教育心理学,熟悉所担任课程的教学内容,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熟练的操作技能。
4.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病史,年龄不超过60岁。对于急需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本人需作出健康承诺。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初审
2024年8月21日至8月28日。
有意应聘者请于8月28日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证件资料图片(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
sdyyjsxyjwc303@163.com。邮件主题为:拟承担课程+姓名(如“数学+张丽”)。学院将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将于8月29日前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2.资格审核和面试
学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及面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电话联系不能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携带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相关技能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纸质版。工作人员审核后,证书原件本人带回,复印件留在我院。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试讲(10分钟),试讲内容要求为所应聘岗位专业相关内容。
3.录用
拟录用人员将于9月6日前电话告知。
四、待遇标准
临时代课教师按月授课学时发放劳务报酬,根据临时代课教师岗位或个人知识技能水平,按照如下课时费标准执行:无职称或初级职称30元/学时、中级职称40元/学时、高级职称50元/学时。对于高技能人才等特殊情况录用后由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教务处牵头组成评价小组,通过考核评定确定课时费标准类别。
五、联系地址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教务处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天路999号办公楼303室。
联系人:杨晓健 袁芮
联系电话:0538-8941699 13562803481 1355318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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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东医药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