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8-0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须征得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8:00—8月15日18: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3日12:00—8月16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rzswsxx/index.html#/index),使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先进行系统注册,请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密码和报名序号。

2.在职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阶段务必在报名系统“证件资料”栏上传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见附件2,介绍信出具时间应在2024年8月2日—8月15日期间)。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要求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5.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4年8月15日18: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8月15日18: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安排好报名和提交信息的时间,并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咨询电话0633-2955907;0633-8771528。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3日9:00—8月16日12: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3日12:00—8月16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8月17日9:00—8月20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度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市卫生学校网站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按学科分类命题。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①教育理论(占15%):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②学科专业知识(占85%):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日照市卫生学校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日照市卫生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度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报考人员及时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应聘有相应执业(从业)资格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书。

4.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向日照市卫生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日照市卫生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日照市卫生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日照市卫生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日照市卫生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1.图片2024年度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图片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日照市卫生学校       

2024年8月2日       


附件下载:

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2024年度日照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文章来源: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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