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护士规范化培训补录(第二批)招生公告

发布单位: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发布时间:2024-07-30

根据医院2024年护士规培招生计划,现补录规培护士3名,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护理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学士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3)年龄:硕士30周岁以下,本科25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护士规范化培训;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6日12:00截止。

3.报名方式及应聘材料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应聘者下载填写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应聘报名表、电子版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投递至邮箱2386259422@qq.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执业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4.招收名额:3名。

5.招生考试

考试时间:8月9日09:00(笔试09:00-10:00;技能操作考试:10:30-11:30;面试11:00-12:00),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提前半小时报到。

考试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科教楼三楼会议室。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40%+面试成绩×30%

未形成竞争岗位的由考官小组集体讨论并超过三分之二及以上考官表决通过方能录用,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6.体检

通过考试参加体检人员,按照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小二寸照片,空腹至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体检中心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7.录取

(1)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状况择优录取,录取通知在医院官网公示。

(2)补录:录取后如有人员放弃,按照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3)报到:学员报到时,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交护理部存档。

8.退出

(1)请保证报名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培训等资格。2024年8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已录用者立即终止规培资格。

(2)录取后未经培训基地同意不报到者,取消本年度培训资格,2年内不得报名我院护士规范化培训。

9.培训时间、内容及考核

根据四川省卫健委发布川卫规(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实施培训。

(1)培训时间为2年。

(2)培训内容及考核:培训内容包括岗前培训、临床实践、专题讲座等。培训期间接受严格的日常考核、阶段性考核。

10.培训期间待遇

(1)所有录用人员将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和护士规范化培训协议,保障双方权益。

(2)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全过程,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符合医院聘用条件者择优聘用。

(3)按照《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4)保险:医院将按国家规定购买各类保险。

1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0839-3451421

地址:广元市经开区利州西路三段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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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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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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