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4-07-24
因中心工作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中药师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7月29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岗位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邮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23620773@qq.com)。
3.岗位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
(1)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其他证明材料。
(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资格复审时携带)。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携带岗位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最终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和公示
体检由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3日。
(四)正式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由中心组织,并报区社管局备案。
三、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0574—87917305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2日
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
附件:(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