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4-07-23

为满足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进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补充招聘”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毕业生、综合大学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35周岁(1988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4日期间出生)。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15日至2006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4.现役军人;


5.2020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6.2024年8月1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参加大理州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开考核招聘”“公开招聘”已签订就业聘用协议或考察合格拟聘用公示期满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补充招聘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州卫生健康委指导下,招聘工作由大理州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全程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补充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即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要求的报考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报名地点:大理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人民南路35号,大理州人民医院8号楼行政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872-2169392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色证件照片(白底,2张)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件人员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对《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在报名前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大理州卫生健康委指导,大理州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和地点结合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届时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大理州人民医院订阅号(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考试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考核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面试考核成绩,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方式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应组织笔试和面试两个程序。笔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按招聘人数和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大理州卫生健康委提交书面申请。


(三)体检


由大理州人民医院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组织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办理后续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招聘单位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相关规定进行。考察采取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前本人自动放弃聘用的岗位,可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进行严肃处理,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li.gov.cn)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由于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或预留电话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由本人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以招聘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0872—2169392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872-2316481、0872-2316480


(三)监督电话


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872-2316499



附件:


1.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诚信承诺书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附件1: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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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大理州人民医院(云南省滇西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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