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波市康复医院发布时间:2024-07-19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康复医院(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聋儿康复中心)系市残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三乙康复医院,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医院业务覆盖了医疗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职业与社会康复、康复教学与科研、康复培训与指导等六大康复领域和临床基本医疗服务及健康管理,形成了“大康复、小综合”的发展特色。医院设有功能齐全的康复业务科室,包括神经康复科、骨、关节与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听力语言康复科、智力行为康复科、康复评定科、疼痛科、高压氧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影像科、检验科、综合门诊部、体检中心等科室。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范围及其他资格条件
备注:
1.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除面向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外,其他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上岗合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4.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儿科带头人、药剂科主任药师、营养科主任医师、内科主任医师、外科主任医师、康复医生(一)岗位属于高层次紧缺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谈。报考其他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 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儿科带头人、药剂科主任药师、营养科主任医师、内科主任医师、外科主任医师、康复医生(一)岗位属高层次人才,采用直接面谈方式。面谈有关事项由宁波市康复医院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面谈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面谈。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与考察对象在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残联网站、宁波市康复医院网站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康复医生(二)、针推医生(一)、针推医生(二)、康复治疗师、护理、临床药师岗位、医疗数据分析员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初定为8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残联网站、宁波市康复医院网站查看。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所学课程成绩单,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残联网站、宁波市康复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结束后,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4—87808770;监督电话:0574—89184321。
宁波市康复医院
2024年7月19日
文章来源:宁波市康复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