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人才招聘-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7-18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始建于1955年,经过近70十年的砥砺赓续建设,医院现已发展为以胸部疾病诊疗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北京市属大型三级甲等医院,是首都医科大学第十临床医学院,国家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医院作为首批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市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北京市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主委单位,世界卫生组织结核病研究和培训合作中心,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首都文明单位标兵、最受欢迎专科医院等荣誉称号。

 

  医院现设有肿瘤科、胸外科、结核科、骨科、心脏中心、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精神心理科、放疗科、中医科、乳腺科、医学影像中心、病理科等临床、医技科室28个。拥有细菌免疫学实验室、药物学实验室、肿瘤研究中心等8个基础研究室。有瓦里安直线加速器、256排高端能谱CT、3.0T磁共振成像设备MR、PET-CT、智能高清DSA、血管内超声IVUS、冠状动脉斑块旋磨仪等高精尖现代化设备。在胸部疾病特别是疑难重症诊断、治疗、研究上特色显著。设立了肿瘤多学科协作中心、结核病多学科协作中心、心脏中心、微创诊疗中心、消化内镜中心等多个临床中心,突出心肺协同、多学科综合治疗疑难重症胸科疾病的诊疗理念。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将我院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非京生源需符合进京条件,报到前按期毕业并取得双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人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人员,人事干部档案规范、履历清楚、材料齐备;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研究生应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雅思英语6分以上、托福英语80分以上),本科生应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成绩425分(含)以上;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截止到 2024年7月24日。

 

  (二)报名方法:申请人网上注册填报简历,报名网址:医院官网:https://www.bjxkyy.cn/Hospitals/Jobs/List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名单并通知参加笔试、面试(或操作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初试

 

  初试包括科室面试和笔试。科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科室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范围包括:与聘用岗位相关应知应会的知识或英语、操作等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初试成绩按照科室面试、笔试成绩按照30%、70%的权重进行计算,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科室面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如遇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初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对于最终复试人员数未达到1:3的岗位,按照初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复试。

 

  (三)复试

 

  复试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按照初试、复试成绩按照30%、70%的权重进行计算。具体复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通知参加体检和心理测查。如遇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心理测查及公示环节。各招聘岗位若出现空缺,在公示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顺延。

 

  (四)体检、心理测查及公示

 

  体检、心理测查工作由人力资源处组织。考核、体检和心理测查均通过的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将在本单位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六、联系方式

 

  电话:89509292

 

  邮箱:bjxkyyzp@126.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9号

 

  附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2024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文章来源:人才招聘-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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