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7-17

为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相关精神,决定面向宿城区户籍的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应届本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宿城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19年与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宿城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本科)的定向就业毕业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存在2019年与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的《宿城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本科)中约定的违约情形的;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网址: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宿城区卫生健康局808房间(宿城新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汇处市民服务中心东楼八层)。咨询电话:0527-80975995。

4.考生现场填写《宿城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两份。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6.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7.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现金),报名截止后,一律不予退费。

8.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未按时报名的宿城区户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视作自动放弃进编资格;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报名时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对资格审查意见有异议,请当场向宿城区卫生健康局陈述申辩。对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为7月25日9:00-18:00;

(6)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考生所填联系号码应保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本次招聘笔试考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10日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以岗位需求专业知识为主。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公布,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现场提交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现金)。未缴纳面试费用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进入面试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面试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规则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总成绩、体检人选名单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八)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qs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含6年)以上。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宿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全程邀请区纪委进行现场监督。

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0527-80975995

监督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27-80979909

附件1:附件1 :宿城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2:附件2:宿城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表

宿迁市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

宿城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表.doc

宿城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文章来源: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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