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佛山市中医院发布时间:2024-07-17
因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22人。
二、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与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与学历要求。招聘职位要求具体年龄条件的,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高层次人才岗位
高层次人才按政策享受政府补贴(按现行相关政策)
(1)全职新引进博士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2)全职新引进正高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3)全职新引进副高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
注:“全职新引进”应符合《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社规〔2023〕3号)精神。
2.其他岗位
(三)其它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四、薪酬待遇
按照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本院网站上发布。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 — 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以下报名方式二选一。
1.网上报名
应聘者扫描下面二维码,按照页面提示正确填写信息及按要求上传相应扫描件。
2.线下报名(现场或邮寄)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交至我院人事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号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医院2号楼六楼人事科;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757-87797895。
报名材料:
(1)《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要贴照片,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按照岗位要求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证。
(6)其他获奖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特别注意:缺少(1)至(4)中任意一项资料均不受理报名。)
(三)资格审查:本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将符合条件者名单在官网发布,并发放考试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即为不通过资格审核,不确定为考核对象。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为落实亲属回避制度要求,如与我院职工有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在家庭成员信息中进行说明。
其中,应聘医师类别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除外)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报名时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材料。
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未达到招聘条件,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考试分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撰写专科建设(业务专题)报告三部分进行;
其他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试三部分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5时,以实际人数为准。(高层次人才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操作考核人选,人数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进入实际操作考试环节。
(三)实际操作考试
考核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实际技能操作考核考生分批次安排,时间1周。实操总分100分,低于80分者将不予录用。
(四)撰写专科建设(业务专题)报告
该环节总分100分,低于80分者将不予录用。(高层次人才岗位考核)
(五)总分计算
1.高层次人才岗位:面试、实操和报告成绩按4:3:3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将不予录用。
2.其他岗位:笔试、面试和实操成绩按4:3:3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将不予录用。
对总成绩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的应聘者,如本人愿意,可根据本院实际需要和专业关联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调整到无人报考或招聘人数未满的职位。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体检。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招聘单位可以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不符不予录用。
九、公示与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本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到后发现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致实际情况与我院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录用资格。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医院
2024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佛山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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