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潮州市湘桥区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公告如下:(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1.护士:护理(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2.中医师:中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3.妇产(儿科)医师: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4.会计员:财务会计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采取笔试及面试考核的方式,按应聘者的考试成绩,择优聘用。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湘桥区妇幼保健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精神,通过笔试及面试择优聘用人员。2.报名地点:潮州市湘桥区妇幼保健院六楼办公室(地址:潮州市绿榕北路483号,联系电话:0768-2218207)。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本人须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4.需提交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个人简历1份;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1张。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或聘用资格。湘桥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办公室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1. 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2.组织面试采取提问方式,通过提问,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工作经验及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考核。面试的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通过考核合格人员,将适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待遇按《湘桥区妇幼保健院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分配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