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丹东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4-07-12
因工作需要,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临床护理工作人员50名,派驻到丹东市中心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聘者年龄,原则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2日(含)以后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技巧、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够承担临床倒班工作;
(五)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至丹东市中心医院护理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能报考。
二、招聘计划及对象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护理岗位50个,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至丹东市中心医院护理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应、往届毕业生及在职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12日开始至2024年7月15日24:00。
2.报名方式:网上和现场报名
2.1考生扫码填写下面的小程序:
2.2将报名材料按编号顺序制作成一份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电话)发送至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邮箱hdzhaopin2024@163.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电话”视为报名成功。
2.3现场报名(不建议):参照网上报名程序,报名时间同现场审核时间。
3.报名材料:
(1)《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至丹东市中心医院护理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扫描件,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免冠证件照;
(2)《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至丹东市中心医院护理岗位招聘准考证》(见附件3,以下简称《准考证》); 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其余内容现场审核通过之后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上的电子版个人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扫描件;
(4)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
(5)毕业证书(包含高中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
(6)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要明确参加工作时间和是否同意报考(网上报名未能及时提供,现场审核必须提供,否则视为审核未通过);
(8)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报名未能及时提供,现场审核必须提供,否则视为审核未通过)。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将于现场审核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2.现场审核
初审合格应聘者须持打印的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审核地点:丹东市中心医院办公楼(8号楼)六楼大会议室
(三)考试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笔试+操作+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和操作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和实际操作
笔试试题均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操作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考核
考试合格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考官提问13分钟,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在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丹东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组织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
五、其他事宜
1.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2.参加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的考生按照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3.应聘者自报名至招聘结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实际操作、面试、体检等,视为自动放弃;
5.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6.已经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要征得应聘者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如录用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415-3103336 移动电话:14740544468
附件1: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至丹东市中心医院护理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至丹东市中心医院护理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至丹东市中心医院护理岗位招聘准考证.doc
附件下载:
辽宁厚德劳动事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至丹东市中心医院护理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丹东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