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警官总医院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山东省警官总医院发布时间:2024-07-11

根据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和临床科室业务需要,结合前期招聘录用情况,经医院研究,拟对部分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录。


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2.思想品德良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五官端庄,热爱工作、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山东省警官总医院补充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7月10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对未招满的岗位,该公告长期有效,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邮件标题及报名材料压缩包须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命名。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163099

邮箱地址:sdsjgzyyzp@163.com

3.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⑴身份证;
     ⑵毕业证、学位证;
     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⑷相关资格证书;
     ⑸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现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⑹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4.线上报名同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取消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分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均采用百分制的计算方法。

1.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等。

2.面试。面试内容为测评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3.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为保证录用人员综合素质,设定笔试合格线60分,面试合格线70分,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考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7月16日,地点位于山东省警官总医院院内,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通知人员进入体检。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定岗     本次招聘医疗岗位6人,药学岗位1人,须服从医院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七、其他

为了便于考生及时收到招聘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查看电子邮箱。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山东省警官总医院补充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pdf 


                                            

         山东省警官总医院
         2024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2.报名登记表.pdf

附件1.补充招聘岗位表.docx

文章来源:山东省警官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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