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7-09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二类副处级事业单位。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于1966年,原为惠阳地区第二人民医院。现医院分为两个院区,红花湖院区位于惠州市美丽的红花湖附近,菱湖院区位于惠州市美丽的西湖边;是以精神、心理为主业,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广东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实习医院。现有编制床位1110张,可满足惠州市各类精神、心理障碍患者诊断治疗及普通人群心理健康体检、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康复等服务。现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非在职)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市编制人员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各考生应在2024年7月15日至7月24日期间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姓名+应聘岗位”为主题)发送至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邮箱:rsk500@163.com,并以收到医院邮件回复为准,如考生在三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邮件回复请及时联系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52-2182500。考生须于笔试当天(免笔试岗位于面试当天)备好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报名材料交至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审核。
(二)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6.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符合有关倾斜政策的有效证明及相关文件。
(三)注意事项: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资格审查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将公布在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准考证将发送至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报名邮箱,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邮箱查收准考证邮件并彩色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占综合成绩40%)+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占综合成绩30%、综合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30%)”,其中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或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为直接面试考核(专业水平测试占综合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的;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二)资格复审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惠州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直接面试考核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试。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在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由医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面试提问等方式对考生专业水平能力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评,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安排在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或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医院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不进行递补。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咨询部门: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0752-2182500
(七)投诉部门: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室(审计部):0752-2182305。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2-2833790
附件1: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pdf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7月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