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通市中医院发布时间:2024-07-08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定向派遣至南通市中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定向派遣用工岗位简介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协调能力,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11:30、14:00-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为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定向派遣用工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南通市中医院孩儿巷院区8号楼四层组织人事科422室,联系电话:0513-81118169。
4.报名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形式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而定,具体由南通市中医院组织实施,形式及日期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南通市中医院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南通市中医院组织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办理录用手续
综合考核合格后,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继续留用,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126157
七、其它
1.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未能及时提供有效信息,无法联系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对《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定向派遣用工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南通市中医院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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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通市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