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无锡市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4-07-08
无锡市中医医院2014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认为首批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2017年被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为国家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备良好的培训条件,拥有丰富的中医药人才培养经验。
为更好地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中医医师,现开展2024年度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含中医全科)的招收工作,招录工作以基地容量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心健康,能胜任中医类别住院医师临床培训学习和工作,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招收对象
1.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中医学专业(含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等符合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专业范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委托培养单位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2.本单位学员:为本单位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本院住院医师同样需要根据此通知要求进行报名与考试。
3.社会化学员:第一学历为中医学专业(含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等符合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专业范围)本科及以上,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生为2024年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且未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往届生需提供人社部门提供的档案去向及无工作证明,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4.自愿全程在我基地接受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在国家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的人员,请勿重复申报。
三、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工作日7:45-11:30,14:00-17:00)。
报名方式:委托培训学员须由单位统一申请报名(见附件1),不接受个人申请,社会化学员通过网络报名。
报名地点:无锡市中医医院科教楼9楼906。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委托培养学员:单位统一报名时需提供每名报考者的以下材料:①《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一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申请表上);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⑥委培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⑦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申请表及所有复印件需由委培单位审核后盖章。
2.社会化学员:①《社会化学员申请表》一份(见附件2);②个人简历一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成绩单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各一份;⑤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无工作证明;⑥研究生应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⑦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与医师执业证书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格审核材料目录中相关材料电子版做成压缩包,文件包名称为:姓名+手机号,发送到邮箱wxzyyjxb@163.com。待参加考试时携带报名材料纸质件进行复核。
3.★连续两年报考本基地未录取的申请人,需暂停一年报考。
4.本基地对报名学员提交的各项材料逐一审查,如有材料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招录考试。
四、招录考试
招录考试定于2024年8月中旬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和面试,侧重于中医基础、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测试。
五、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以及我院拟招录各专业方向情况,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公示。同等条件下,对下列人员优先录取:
(1)我基地“医联体”、“对口支援”单位人员;
(2)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4)培训专业为紧缺专业方向的人员。
六、培训待遇
委培学员由原单位保障其派出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福利和社会保障;社会化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享有本单位学员同等待遇。学员在培期间享有中央、省、市住培专项补助,经考核后发放,紧缺专业(中医全科)学员月均3500元,非紧缺专业月均3000元。
2.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申请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各种原因导致的培训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2年。
七、相关规定
1. 培训时间为3年(不少于33个月),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3版)》和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2.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医院、委托培养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3.拟录取的社会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认招收的社会化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4.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培训结束,通过基地过程考核和国家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试及临床技能考核者,方可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学员在培训期间若有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我基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直至终止培训并通报委培单位。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8859999-79008 马老师、戴老师
社会化学员报名,请加QQ群:938332156。
委托培养单位的联系人(学员请勿加)请加微信群“无锡中医规培委托培训”。
无锡市中医医院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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