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7-06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024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县中医院医共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如已完成规培的,其规培方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四)报考县第二人民医院年龄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卫生院岗位的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原属于平阳县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于2024年6月30日之后办理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手续的人员;
3.原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解除协议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内解除协议未满三年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县中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17日24时。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 号)、《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8日—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平阳县水头镇环城北路中段2号)行政楼9楼会议室(一),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P1-P3,P10-P12岗位的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要求执业范围需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岗位还须提交执业证书(证书复印件包含公章页和个人信息页)。
(5)报名表。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24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县中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个人照片。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于达不到招聘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
(二)现场缴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收费50元,在现场报名时统一收取。考生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本次招聘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增设开考比例1:3,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予以公布。其他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地址:平阳县水头镇环城北路中段2号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7楼709室;电话0577-55005018)进行改报名,已报考平阳县中医院医共体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平阳县中医院人力资源部(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兴鳌西路516号行政楼403;电话0577-63626360)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笔试。
1.笔试要求。笔试的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平阳人才网另行公布。报考人员必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以《2024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县中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考试科目为主,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分数要求。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报考岗位代码为P1-P3岗位需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岗位不需面试(详见附件1)。
1.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划定入围面试人员, 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于面试人员,将在平阳人才网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面试人员必需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基层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
3.面试分数要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另行公布。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六)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1.无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
2.有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笔试。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人才网上公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在平阳人才网上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递补、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递补。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递补。
3.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县第二人民医院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优惠政策
凡符合《平阳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2024版)》(附件3)政策规定条件者,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报考县第二人民医院岗位符合《平阳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2024版)》(附件3)及《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奖励办法(试行)》(附件4)政策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需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户籍要求为“平阳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平阳县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温州市的人员。以2024年7月17日24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
(四)本次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且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7日24时。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须在2024年7月17日24时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与解释
(一)招聘详情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二)咨询电话:0577-55005018(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0577-63626360(平阳县中医院医共体)。
(三)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平阳县中医院医共体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县中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4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县中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 平阳县中医院医共体
2024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1.2024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县中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3.平阳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2024版).docx
文章来源: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