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新宁县卫健系统发布时间:2024-07-0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新宁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岗位要求: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医疗卫生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各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
2.招聘范围
详见附件1、附件2。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有吸毒史者。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本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和本土化培养医学生。
(10)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11)新宁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以来,入围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自行放弃未满五年的人员。
(1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8:00起至- 7月13日18:00止。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新宁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haoyang.pzhl.net,本平台不推荐使用苹果设备或手机等移动终端,请使用电脑登录网页进行注册报名),使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成功后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以单张图片形式上传。上传本人材料包括:本人户口簿页面、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学历(学位)证书(载明有姓名专业学历学位的一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姓名页及专业类别或级别页需在同一张图片内)、执业证书(姓名页、执业类别范围页需在同一图片内,护士执业证还需提供最新注册日期页)、近期彩色免冠一寸蓝底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200KB以内,直接上传至照片栏,不需重复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栏,不得使用身份证或纸质照片翻拍上传),单张图片大小不宜超过500KB,图片总量大小不宜超过10M,否则容易造成上传失败导致报名不成功;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资料,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主动关注报名系统反馈情况(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739-4836425),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打印出本人的《2024年新宁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并妥善保管,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人员不按要求上传资料、上传资料不成功、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均会造成报名不成功,报名不成功者将不得参加考试,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且不接受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补报。请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提前认真准备齐全报名所需的材料,尽早进入系统报名,不建议压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避免出现系统拥堵或因为证明材料缺失不能重报导致报名不成功。
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类似但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涉及恶意或虚假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
3.被吊销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作为资格材料。
4.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有效报名人数与个别特殊急需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降至1:1)。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理论考试与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审查。
5.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8:00起至- 7月22日18:00止。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段、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分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能力操作测试。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专业理论知识考试
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2)实际能力操作测试
实际能力操作测试,采取纸质笔答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3)综合成绩合成: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60%+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排名。如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和职称高低排名。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考试后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内容:提交《2024年新宁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需自行提前打印或手工填写好该表),提供本人户口簿页面、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及有关资料复印件需一式一份,自行提前准备)、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需列明单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影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拟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查阅档案或现地走访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政审情况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高的优先;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仍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有学位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职称高的优先。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取消聘用。
3.医师类岗位中未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的录用人员在聘用后, 3年内(从聘用时间算起)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或辞职(离职),违者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金及责任。
四、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可以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对违纪违规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于入围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自行放弃未满五年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7.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本次招聘考试各阶段时间均在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不再对考生进行单个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9.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3392(县纪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考务咨询电话:0739-4836425(县卫健局政工股)
附件:
1:2024年新宁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要求一览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2:2024年新宁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要求一览表(乡镇卫生院).xls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2:2024年新宁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要求一览表(乡镇卫生院).xls.xlsx
文章来源:新宁县卫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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