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医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发布单位:齐鲁医药学院发布时间:2024-07-01

一、单位简介

齐鲁医药学院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现隶属于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属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企公有高校”。学校总占地面积1875亩,总建筑面积59.99万㎡。设有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共13个二级学院(部),本、专科在校生约2.1万人。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11亿元,图书馆藏书208.40万册。学校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8家。学校现有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市场营销等32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五大学科门类。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等13个实验(实训)中心,共有300余间实验室,建有300m2屏蔽级科研动物实验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实验室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个。近三十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本专科毕业生7万余人,打造了“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品牌。学校先后2次被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等次项目办”,是省内唯一获此殊荣的民办院校;学校先后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山东省民办本科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20年获评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同年入选山东省公费医学生选拔培养单位。学校始终秉承“允理允能,精益求精”校训,不断推进内涵式发展,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

根据《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鲁商人事〔2023〕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详见《齐鲁医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应聘人员原则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鲁商集团网站(https://www.lushang.com.cn)和齐鲁医药学院网站(https://www.ql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齐鲁医药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与应聘简历和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相关招聘邮箱:qlyyhr@qlm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应聘教师1+张某某)。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启动第一次面试程序,后续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以先参加考察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待正式取得认证后,再进行公示、聘用;(4)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和《齐鲁医药学院引进人才报名表》中所填证明材料原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和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给予回复。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会议研究

学校召开人才工作专班会议,对应聘人员面试考察结果进行审定,学校党委会确定,报集团备案。

(五)考察体检

1.考察

会议确定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组织谈话、核对身份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

五、人才待遇

1719818884037.jpg


附件下载:

附件1.pdf

文章来源:齐鲁医药学院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