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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对象
发布单位: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7-01
医院临床技能中心位于南通市水利大厦7、8楼,占地1025.97平方米,拥有10个OSCE考站、模拟ICU、模拟手术室、模拟腔镜室、综合培训室、2间综合教室以及高智能仿真综合模拟人、腹腔镜手术模拟系统、内窥镜模拟器等模型100余种,总投入近千万元,充分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中医学模拟教学要求。 为深入贯彻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才需求,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现遵循“公平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省内外招收2024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下简称学员)。
1 招收对象
1、外单位委培学员:为委托单位招聘的正式员工符合培训条件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单位同意该学员全程在我院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出具单位委培公函,培训结束后须回送培单位工作。
2、社会化学员:为应、往届毕业生,且未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医学毕业生,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3、本单位住院医师:2024年新入职的本院住院医师。
2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集体意识,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热爱医学事业,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培训任务。
3、自愿以住院医师身份签订《培训协议》,能够遵守医院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医院安排,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总则和细则制定培训计划,不可按照个人意愿随意调整培训计划。取得执医资格后,执业注册时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到我院。
4、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医学学位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注:来院报到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至少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本科阶段必须为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
6、年龄要求: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全科、麻醉科、急诊科为紧缺专业,年龄适当放宽。
7、2022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接收尚处于其他住培基地在培人员(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限内的住培人员)、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人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
2、违约退培未满5年的学员。
3、中医类专业学生(我院为西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4、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若因隐瞒以上相关情况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由学员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3 招收专业
本培训基地招收内科、外科、骨科、放射科、全科、急诊科、皮肤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培训专业。同等条件下全科、麻醉科、急诊科、等紧缺型专业优先录取。最终招生计划根据省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4 培训年限及要求
1、培训期间须遵守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严格按照计划对学员进行培训。
2、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要求,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即36个月)。培训期间,学员须履行国家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医院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医院安排,按照要求完成培训计划。
3、有关年限减免要求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已取得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一定时间临床工作经验者,若申请按研究生专业方向或工作专业方向作为培训专业,可按国家政策及医院住培相关制度申请减免培训时间。
4、专业基地严格按照本专业培训细则分配学员管理床位数,严格审核学员病历书写、病种登记、手术、操作技能培训、教学活动参与、出科考核等情况,保障临床培训实践效果。
5、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由省卫健委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 招生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8月15日
报名地点: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住培管理办公室(南通市崇川区城南新村1幢阳光佰仁护理院6楼住培办公室)
(二)报名提供材料
(一)委培学员
①委托培养单位公函;
②《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1);
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放在同一页);
⑤在校成绩单及英语等级成绩复印件一份;
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包括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⑦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⑧有培训经历者需提供培训证明材料;
⑨入职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须派送单位审核盖章统一提供。
(二)社会化学员
①《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②个人简历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放在同一页);
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有培训经历者需提供培训证明材料。
请将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整理递交至科研教育科住培办公室,我院将现场对以上材料逐一审查,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相关考试。
6 考试和录取
1、通过资格审核后,医院将根据招收计划组织招收考试。招收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由各专业基地组织。
2、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医院通知,保持联系电话通畅。
3、考试合格,择优录取。拟招收的社会化住院医师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安排体检。
4、确定拟招生名单后,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由医院与录取人员签订相应培训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7 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21〕18号)》要求,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培训基地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工资待遇
1、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在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托培训学员的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社会化学员作为培训医院的临时聘用人员,与培训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及合同,其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公积金)参照培训医院同类人员。
2、培训期间,住院医师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2022版)》各专业细则要求完成相应的管床数、手术与操作数量,按频次要求参加教学活动等,依据《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考核合格后,发放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社会化学员的绩效,绩效标准按学历、年资分层分级逐年递增,基础工资具体标准见表1:
3、以下情况可享额外补助和福利:
①执医补助:有执业医师证者,在获得处方权完成相应工作量并考核合格后,另加300元/人/月;
②紧缺专业补助:全科、急诊科、麻醉科紧缺专业学员,另500元/人/月;
③住宿补贴:免费提供住宿;不需要提供住宿的学员,另加300元/人/月;
④伙食补贴:单独发放至饭卡,300元/月,同本院职工。
⑤年度补助:通过执医考试和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年度补助,3600元/年。
⑥夜班补贴: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⑦医院提供工作服(每人2件),统一制作工号牌。
⑧工会福利及其它补助:按医院相关规定发放。
⑨按年度评选优秀住院医师,全院表彰并发放奖励1000元/人。
4、免费使用医院中文/外文期刊数据库等教学科研资源。
5、免费参加院内举办的各项培训和学术讲座。
8 相关规定要求
1、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第七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在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结业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3年,但顺延培训期间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培训相关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3、因个人原因而延期培训者,延期培训期间费用由培训对象个人承担;中途无故退出培训者须承担相应责任,按上级有关政策制度以及培训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
4、人事关系:社会化学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与本院合同制职工同等处理方式,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委培学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保留在其单位。
5、委培学员签订委培单位、培训基地和学员三方协议。培训期间,委托培养单位不可单方面终止和学员的协议,应与培训基地协商解决。
6、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行脱产学习或脱产科研,否则按违约退培处理并退还培训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7、培训期间,学员须遵守培训基地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认真培训学习,加强团队合作,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如有违反,经谈话、提醒等仍不改正,培训基地可给予相应处分,严重者予以退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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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