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发布时间:2024-06-28
青岛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青岛妇女儿童医院、青岛市妇幼保健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位于美丽的黄海之滨,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专业特色突出,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全面发展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我院是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省级儿童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全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协同单位、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党建工作和医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主委单位,获批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2022年公布的中国医院科技量值排名(STEM)中,5个学科进入全国前50。在2023年公布的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全国妇幼专科第13名,居A等级;全国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中居A++等级,位列山东省第1名。
我院药学部为青岛市临床重点专科(2020-2022,2022-2024),获批“儿童咳喘药学服务门诊”全国示范中心、山东省儿童用药安全科普教育基地、青岛市儿童精准用药重点实验室,荣获“青岛市三八红旗集体”、“青岛市工人先锋号”等称号,为半岛基层医院临床药学专科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儿童用药评价专委会副主委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儿科学专委会药学学组单位、山东省医学会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分会主委单位、山东省药学会儿科药学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青岛市医学会临床药学专科分会主委单位、青岛市药学会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青岛市药学会儿科用药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药学部在“医、教、研”等各个方面协调发展,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其他国家级、省市级课题20余项,是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潍坊医学院药学硕士生培养点,现有硕士生导师6名。药学部目前有博士8人,硕士以上学位40余人,有专职临床药师16人,其中临床药师带教师资9人,涵盖小儿用药、抗感染、呼吸、肾病、儿童重症、心血管、肿瘤、妇产等多个专业,具有丰富的临床教学资源及教学培训经验。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 2024〕165 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紧缺人才—药师岗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24 年版)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 2024〕197 号)以及《山东省紧缺人才——药师岗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024 年版)》要求,青岛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现拟招收8名药学门诊岗位(妊娠哺乳专业)学员,完成为期30天的规范化培训。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申请学员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具有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师。其中,主管药师需从事临床药学工作 3 年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临床药学工作 2 年及以上。优先选择取得临床药师培训证书的学员。
2. 申请学员身体健康,求进好学、表现优秀,能坚持日常学习。
3.申请学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自学能力,与患者、医师、护士沟通能力较强,并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 选送医院应具有开展药学门诊工作的条件和计划,并能保证学员结业后开展药学门诊工作。
二、招生岗位、专业和人数
招生岗位:药学门诊
招生专业:妊娠哺乳
招生人数:8人
三、培训时间
全脱产学习培训,为期30天,分3批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培训: 2024 年 8 月 5 日— 9 月 3 日
第二批培训: 2024 年 9 月 9 日— 10 月 14 日
第三批培训: 2024 年 10 月 21 日—11 月 19 日
报名时请备注拟培训批次,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四、培训方式
药学门诊岗位培训采取实践培训和线上理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培训内容且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1. 线上理论培训:为期7天,参训学员通过线上平台学习药学专业知识和药物政策。
2. 实践培训:为期23天,学员进入药师岗位培训基地,在带教师资指导下进行药学服务实践。
五、相关费用
1. 培训费用:减免全部学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2. 食宿费用:医院可提供免费公寓住宿。
六、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
2.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附件《药师岗位培训学员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将推荐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发送至qdfelinyao@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师岗位培训报名”,文件名请使用“申请岗位、专业-姓名-医院-拟参加培训批次”)。
3.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录取情况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学员。
七、培训注意事项
1. 培训学员应按时报到,如因故不能前来培训,应提前来电告知(0532-68661375),不可自行换人顶替。
2. 培训学员报到,须随带贴有照片的《药师岗位培训学员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建议自带电脑、工作服。
3. 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允许参加培训基地规定外的其他培训,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
4. 培训学员来基地进修,须严格遵守培训基地各项规章制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鲁杰
邮 箱:qdfelinyao@126.com
联系电话:0532-68661375/0532-68661613 18553262273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217号,青岛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学科
邮编:266034
青岛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药师岗位培训基地
2024-06-27
文章来源: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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