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青岛市市立医院发布时间:2024-06-28
青岛市市立医院始建于1916年,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市属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山东省综合类别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级胸痛中心、山东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山东省创伤中心、青岛市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医院同质化推进“一院多区”建设,发展规模位居省内前列。医院辖本部、东院、西院(市老年病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徐州路院区五个院区,现有编制床位4180张,职工5000余人。年门急诊量近300万人次、出院病人16.7万人次、住院手术9万人次。
医院坚持特色立院,积极打造优势学科群。目前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含建设)5个、山东省精品特色专科2个,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7个、青岛市攀峰学科3个、临床重点学科17个。
医院坚持医教研协同发展,搭建了一批高端科教平台。2022年成为康复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大学青岛医院。康复大学是一所新型研究型大学,立足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秉持“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复合型拔尖医学创新人才。2024年6月康复大学启动本科招生。医院还是南京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8所高等院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和教学医院,现有博士生导师27人、硕士生导师182人。
2014年,医院获批成为国家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23个专业基地。近3年结业考核首考通过率平均95%。医院设有高水平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和数字图书馆。是山东省医学会教育培训基地、全省住培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核基地。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4〕239号)及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市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为主;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已取得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三年的人员;
3.处于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
4.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除外);
5.高校统招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6.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收专业及计划
我院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共23个,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学员招收计划及专业基地培训容量情况,目前尚有容量的专业基地招收计划如下:
*注:报考山东省紧缺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专业基地最终招收结果依据报名人数和培训容量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培训年限与形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即36个月)。对符合减免培训时间的人员将按国家及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规定对其综合素质、临床经历和临床实践能力进行审核、测评,在培训前按规定确定减免时间。
我院按照国家卫健委相应专业的培训内容及细则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培训主要采取在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科室轮转的方式进行。
四、招收程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录取公示、体检报到等程序,通过山东省医学教育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dcme.net.cn)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根据要求于2024年7月1日0:00至7月10日24:00前通过山东省医学教育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sdcme.net.cn/)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报名系统或关注公众号“住院医师数字化轮转平台”招收报名入口进行个人有关信息(基本信息、教育信息、工作信息等)注册,根据培训基地公布招收简章进行志愿填报。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6日。
培训基地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和志愿将不可再修改;审核不通过者,仅能修改个人信息和报考专业,无法修改报考培训基地。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7月17日(周三)上午 8:30-11:00 下午13:30-17:00 。
2、地点: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区G楼314房间(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5号)。
3、提交材料:
(四)考试与录取
根据医疗行业特点和招考住培岗位计划需求,考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
(1)考查内容:医学基础和专业知识,无指定教材。
(2)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紧缺专业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要求,结合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单独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8日(周四)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以现场审核时发放准考证为准。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包括面试答辩和技能测试。
(2)考查内容: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3)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3、录取
(1)成绩核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择优录取:考试完成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专业确定录用学员,确定为录用学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专业中出现两名以上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
(3)调剂志愿: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对于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先进行基地内培训专业间调剂,优先满足紧缺专业,仍未被录取的报考人员可自行联系省内其他住培基地进行调剂,全省第二志愿招收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0日,全省调剂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15日。
(4)体检:拟被录取社会化学员需参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专业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5)结果公示:根据最终成绩和招收计划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及青岛市市立医院官方网站招生招聘专栏(网址:https://www.qdslyy.cn/rencai_list.aspx)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报到:录取后,医院将发布报到公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不签署或不遵守培训协议、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自行退出、不参加入院教育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以其他形式(如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等)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相关待遇
学员培训期间与青岛市市立医院签订培训协议,与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同等施教、资源共享,按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执行,确保所有学员享受薪资福利待遇,同等条件下紧缺专业(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学员补助适当增加。
(一)社会化学员:
医院与学员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学员缴纳五险一金,培训期间计算工龄,培训暨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培训待遇:基本工资、学历补助、医院绩效、中央财政补助和青岛市财政补助、夜班补助、午餐补助,合计发放约为:5300元/月-10300元/月(税后,扣除五险一金)。根据是否紧缺专业、不同年级、不同学历和有无医师资格证、是否执业授权有所差异,夜班补贴按实际值班情况核发。
(二)单位委培学员:
学员与基地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培训期间学员基本工资、保险、公积金等由送培单位发放,其余部分由培训基地发放。
培训待遇:中央财政补助和青岛市财政补助、医院绩效、夜班补助、午餐补助,培训基地合计发放约为3600元/月-7200元/月。
(三)其他福利:
1.医院优先安排非本市户籍紧缺专业及硕士以上学历学员住宿;
2.硕士及以上学历、医师执业证书注册人员发放相应的学历补助、医师执业注册补助;
3.职工食堂、临床技能中心、线上图书馆等对住培学员开放;
4.培训期间可报考青岛大学同等学力硕士。
六、制度保障
(一)根据国家《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20年起,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二)按照《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鲁卫发[202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公费医学本科毕业生履约就业后,须按照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医院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方面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医院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年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两个标准”)的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思想、业务、作风三过硬,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每名培训对象每次轮转期间平均管床数不少于“两个标准”最低要求。培训对象通过管理病人、参加门、急诊工作和各种教学活动,完成“两个标准”内规定的病种和基本操作数量,保障临床实践效果。
七、其他要求
(一)依据相关规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报考的人员,培训专业需经单位同意且与从事的临床专业一致。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人员限报全科医学专业,从事口腔专业岗位的人员限报口腔全科专业。
(四)考试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人:王老师 孙老师
咨询电话:0532-85937827
青岛市市立医院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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