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十堰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6-19
因业务发展需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
临床医师、临床技师、会计等岗位合同制人员17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及语言表达能力,无不良记录;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具体工作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1日
报名地点:十堰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相关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初面
初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初面。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1:3的,按照1:3的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足1:3的,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考试考核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理论+操作技能考核
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考核,未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终面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录用办法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预录人员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若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应届规培学生若在2024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规培考试合格证明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规培毕业生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落实相关待遇。
招聘全过程接受本院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院纪检监察部8637032。
招聘咨询电话:8637029/8637028。
十堰市人民医院
2024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十堰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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