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4-06-18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及技术指导于一体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大型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设有番禺、越秀、天河、清远4个院区及1个分支机构(广东省脐血库)。作为全省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承担全省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培训、妇幼卫生信息、科研、教学任务,目前医院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级特色示范专科 3 个、全国妇幼健康中医妇科重点专科 1 个、广东省高水平临床专科 3 个 、广东省医学(临床)重点学(专)科10个、“十二五”广东省医学重点实验室 1个,硕士培养专业3个、博士培养专业1个、博士后实践创新基地,妇幼危重症救治网络覆盖全省。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6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博士学历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历人员,或高级职称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者,准备个人简历和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投递至医院电子邮箱rsk3861@126.com。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为:应聘**岗+姓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和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等复印件;(2)曾担任的行政职务或主要学术兼职及管理工作情况。
(三) 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并要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否则报名无效。 2.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名人员不得申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内地应聘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考核。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事业单位调配人员申办系统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rydpo/)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招聘电话:020-39151561,监督投诉电话:020-39151680,020-39151628。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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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东省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