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省立医院发布时间:2024-06-11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始建于1897年,迄今已有127年历史。医院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指导基层为一体的省内顶级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在全国综合类医院排名第16位,A+等级第1名,病例组合指数(CMI值)位列全国第12位,四级手术量位列全国第11位。医院现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成为医院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研究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来院工作,2024年面向国内外公开招募优秀全职博士后科研人员。
一、招收专业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遗传学、病原生物学等)、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等)、生物材料与组织生物学、基因工程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与通讯工程、大数据人工智能、控制医学与工程、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及相关专业等。
二、招收类型
(一)特别资助类博士后
遴选一定数量学术成果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着力培养一批学术骨干和青年学术带头人。
(二)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遴选一批发展潜力较大、学术能力较强的优秀博士,着力培养一支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青年骨干队伍。
(三)项目资助类博士后
为较好地承担重大项目和科研任务,培养一支灵活高效、充满创新活力的专职科研队伍。
三、招收条件
(一)特别资助类博士后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原则上近三年在全球前200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
3.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入站后与我院重点支持专业相对接,开展相应科学研究。
4. 参与科学研究,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原则上入站前以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文章1篇且IF≥10分。
(二)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近三年毕业或其他发展潜力较大、已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优秀博士。
3.参与科学研究,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原则上入站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中科院一区文章1篇。
(三)项目资助类博士后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近三年博士毕业。
3.入站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SCI文章。
四、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50万元/人/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40万元/人/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项目资助类博士后,医院发放薪酬不低于25万元/人/年(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所有类别博士后在站时先按照基础年薪发放(税前,包括生活补贴、工资、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共两年。出站时根据入站条件、在站业绩完成及考核情况补发剩余奖励性绩效。
(二)科研待遇:享受医院在职职工同等科研平台使用权利。科研经费方面,给予每年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共资助2年。
(三)生活待遇:博士后参照我院职工管理,享有在职职工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协助申请济南市博士后生活补贴,5000元/月,共24个月。出站后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济南市博士后留济补贴最高给予25万元。
(四)延期待遇:延期最多12个月,延期期间年薪按照15万元/年(税前,包括月工资、五险一金等全部福利待遇)发放。
(五)其他待遇:
1.在站期间按上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在站期间医院协助申请山东省博士后公寓;
3.在站期间可以参加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等人才项目申报;
4.博士后期满达到培养要求,并考核优秀者可优先考虑聘用为相关专业正式职工;
5.可同时享受山东省、济南市相应的人才支持鼓励政策。
五、相关规定
(一)各类型博士后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院,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所有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的科技成果必须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三)博士后入站、在站及出站管理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博士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博士后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
(二)人力资源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报请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公布拟招收人员名单。
(三)体检、公示。
(四)通知博士后本人,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进站手续。(接到进站通知的博士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及入站手续,逾期将取消资格。)
(五)签订工作协议,办理入院手续。
七、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相关材料交至我院人力资源部,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将通知本人。
(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博士后申请表》(此表见附件下载填写);
(二)佐证材料: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详细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SCI论文需检索证明)、博士答辩相关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放入以“申报类型+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邮箱(slyyrsc@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31-68776902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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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东省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