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发布时间:2024-06-11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技和管理人员队伍,我院决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http://rs.jsdental.cn:18080/skqyy/res/Login.frm在线注册,完善个人简历,上传附件材料。
   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24:00。未按要求投报简历或线下报名恕不受理。应聘人员请不要更换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关注系统通知和邮件通知,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三、考核办法
  1. 我院人事部门对相关岗位应聘者进行初选,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参加考核人员现场报到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2. 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由各科室根据专业需要,会同院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院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
  3. 按考核结果依次录取,考核结果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因此未必满额录取。
四、考察、体检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相关材料报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
  2.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5-69593160     联系人:廖老师、杨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69593188



附: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工作科室/部门

学历

专业方向

人数

其他要求

人事关系及待遇

口腔医师

门诊部等临床科室

硕士及以上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6

应届生,30周岁以下;已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著性论文,且通过英语六级

1.受聘人员实行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代理;
2.待遇参照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口腔病理医师

口腔病理科

硕士及以上

临床病理、口腔病理专业方向

1

副高及以上职称

硕士及以上

临床病理、口腔病理专业方向

1

应届生;30周岁以下;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口腔病理技师

本科及以上

病理学技术

1

应届生;30周岁以下

硕士及以上

医学检验专业

麻醉医师

麻醉科

硕士及以上

麻醉学

3

应届生

护理

临床科室

硕士及以上

护理学

5

应届生

实验员

口腔科研平台

硕士及以上

医学类(含口腔)、公共卫生类(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方向)、生物工程类(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方向)、预防医学、生物统计学、生物信息学

1

应届生,30周岁以下,已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著性论文,且通过英语六级

行政人员

行政科室

硕士及以上

口腔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物流、行政管理等

5

应届生,30周岁以下

技师

义齿加工中心

硕士及以上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修复工艺学、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1

35周岁以下








收费员

财务部

大专及以上

财务相关专业

3

应届生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拟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薪资待遇面议;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劳动录用等相关手续

护理

临床科室

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

10

应届生



文章来源: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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