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湖区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4-06-06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确认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2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南湖区妇幼保健院(余新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一份(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有意者请携带相关材料至南湖区妇幼保健院(余新镇中心卫生院)三楼行政办公室报名。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1.当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超过10:1的,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否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南湖区卫生与健康局。
(五)录用
拟录用后,经过1-2个月的岗位试用期,经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三、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女士:83689338,13957305838
钟女士:83689338,13819344552
嘉兴市南湖区妇幼保健院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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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湖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