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德宏州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6-05

为加强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规范化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关于2021年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德宏州人民医院决定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展“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关节镜诊疗技术”2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项目学员招生工作(第三期),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基地简介

德宏州人民医院前身是创建于1954年1月的潞西民族医院,2015年1月成为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德宏医院。历经60多个春秋,逐渐发展成为服务德宏、龙陵、腾冲及缅甸,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德宏州面向缅甸的一所国门医院。

医院位于祖国西南门户,学科设置齐全,专科发展均衡,儿科、泌尿外科、临床护理、妇产科为省级重点专科,骨科、老年病科列为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风湿病科、肛肠科、康复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外科、超声科被列为州级重点专科。儿科和神经外科分获德宏州“重症新生儿救护创新团队”及“神经重症救治团队”称号。共设立16个专家工作站,其中省级专家工作站1个,州级专家工作站2个。医院2015-2017年获德宏州科技进步奖22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5项,有多个项目填补了我州医疗技术空白。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1项,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5项,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7项,为推动德宏州医疗技术水平的整体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医院被确定为云南省助理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2016年医院被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授予“滇西儿科人才培训基地”。

医院还是德宏职业学院、大理大学、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基地,是各类州级技术指导中心及各专业临床医疗中心。承担着我州梁河县人民医院、陇川县人民医院、芒市人民医院的医疗技术对口支援工作。

二、培训项目、招生名额及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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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员资质要求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且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其注册类别和范围必须与所申请培训的技术要求专业一致;

(二)符合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要求。

四、培训申请流程

(一)申请

1.培训人员需关注“云南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简称:云南医评)”微信公众号并报名,方可取得《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体流程如下:

关注云南医评公众号后点击“服务”→培训工作→培训报名页面注册并进行培训报名信息登记→提交。

2.同时填写《德宏州人民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加盖公章后由原单位同意并盖章,报到时交德宏州人民医院医务科。培训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额满即截止。录取情况于培训开始前7天内通知本期参训人员。

(二)报到

1.报到时间:培训开始前3天内均可来院办理报到手续。

2.提交材料:参训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的复印件,及《德宏州人民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德宏州人民医院医务科,以便进行资格审核,若材料不全,医院将不予受理。

3.报到时请携带白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并自备培训所需衣服、物品等。

五、培训形式、周期及费用

(一)培训形式

根据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由负责培训的科室制定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培训实行理论基础、实践操作、考核结业等形式进行。

(二)培训周期

具体根据《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关节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等要求确定。

(三)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免费

2.食宿费、差旅费自理

六、证书授予和获取

(一)培训合格证、进修证授予

经培训合格者,即发放“双证”,由医院发放《进修结业证书》,并统一将名单报送至云南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由云南省医评中心统一发放《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医师申请限制类医疗技术个人备案的依据。

(二)培训合格证书获取

《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由省卫生健康委医评中心发放,学员个人可在培训结束后登录公众号“云南医评”自行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

七、联系方式

(一)地址:芒市勇罕街13号

(二)联系电话(传真):0692-2139062

(三)联系人:骨二科:赵兴海(18988224512)

普外科:付文宏(18313833904)

八、注意事项

(一)培训学员必须遵行《德宏州人民医院进修医师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二)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医院各项纪律,请休假者需书面申请报备培训科室负责人,再交至医务科审核备案,经基地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请休假。

(三)培训医师需配合医院做好培训期间的安全问题,遇到任何安全问题及时向医务科、保卫科进行报备。

医务科电话:0692-2139062;


附件1: 限制类医疗技术培训申请表  -.doc

附件2:德宏州人民医院进修手册.doc


德宏州人民医院

2024年6月1日


附件下载:

1: 限制类医疗技术培训申请表.doc

2:德宏州人民医院进修手册.doc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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