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6-03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1《2024年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对招聘外省市紧缺专业或优秀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标明应聘单位)、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简章》(详见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应聘材料不退还)相应电子邮箱。


三、资格审核和初选


各招聘单位收到材料后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和初选,并根据资格审核和初选结果通知应聘者参加考核。


四、考核


根据岗位性质不同,考核形式可分为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等不同考核形式。主要考核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五、体检


根据岗位要求,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期7天。


八、待遇和其他事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各用人单位的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简章》。


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下载附件


附件1:2024年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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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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