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精神病医院关于自主招聘(补招)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乐山市精神病院发布时间:2024-06-03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通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1、心理治疗师1人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类专业,且年龄在30岁及以下。

2、行政专员1人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应用心理学,且年龄在30岁及以下。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1.邮件报名:应聘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医院人事科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报名邮件+专业+学历层次+姓名”)。⑴《乐山市精神病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请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等扫描件(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籍证明);⑶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⑷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 2024年6月5日17:00。

联系人:胡瑜    

联系电话:0833-2601175  18228313386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68号
       邮箱:1958359941@qq.com

四、考务工作
    考核方式:直接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75分为合格。通过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20,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仅作为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的方式,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我院自主招聘,详细安排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综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公布拟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须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到医院审查后办理聘用。

 

附件1:《乐山市精神病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

2024年6月3日

 


附件下载: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x

文章来源:乐山市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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