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池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5-30
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3〕85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市直卫生健康单位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卫人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河池市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面试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入围面试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
(三)面试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6月3日-5日(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河池市人民医院人事科(教学综合楼8楼)。
3.其他要求: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我院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放弃面试的考生,必须在2024年6月5日之前提交放弃声明(签字按手印),将放弃声明发送至河池市人民医院邮箱hcsyyrsk@163.com。
(四)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8日(星期六)上午9:30开始。
2.面试地点:河池市人民医院教学综合楼5楼(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55号)。
3.面试对象: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逐一向考生提问。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对照参考答案、测评标准打分。
5.面试成绩的确定和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计算方法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入围体检人选。
二、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由面试考官组研究,请示考场主考官后加试。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参加面试。
(二)考生须在当天上午8: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抽签前,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并交候考室监考员统一保管,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9: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考生,须接受封闭式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器材进入面试考场,如有携带者须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考生在抽签后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不记录成绩。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能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单位。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联系电话:河池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778-2281413。
附件1:河池市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
河池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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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河池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