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布时间:2024-05-28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创办于1897年,是南昌市第一家西医医院。现已发展成为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健康管理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内设“四院多中心一基地”,即江西省心血管病医院、江西省老年医院、南昌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和省互联网医院,有江西省器官移植中心等多个诊疗中心,是江西最大的干部保健基地。已形成爱国路、红谷滩隔江相望,两院区协同共进的新发展格局,正规划建设“九龙湖新院区”。


拥有国家级项目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主要学科带头人、省政府特殊津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省级学会主任委员等各类专家270余人次。


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器官移植科、老年医学科与干部保健是我院四大传统优势学科。拥有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0个全省医学领先学科,1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5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江西省分中心,6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个省级创新团队。配备全省唯-一级供氧高压氧舱群等大型先进设备,全省唯-PET-MR也即将落户。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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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3.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本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9.报考医师、药剂、检验、护理岗位的考生需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资格证。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2024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合格证。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30日至6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者请进入江西省人民医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124.71.178.234:8080/zp.html#/),注册、登录账号,完善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点击“招聘岗位”,选择相应职位应聘报名。


3.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后,根据应聘岗位条件将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另附学信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党组织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原工作单位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相片),按要求输入报名系统。


4.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5.系统报名后,工作人员将审核人员材料,请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查阅是否审核通过。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医院组织人事处联系。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医院组织人事处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6月19日(工作时间为8:00-12:00,14:30-17:00),地点为江西省人民医院门诊十楼会议室。届时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江西省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本科到最高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方向证明(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在培证明;


(7)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8)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开具时间在2024年4月以后);


(9)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10)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1)岗位须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3.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核。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采取笔试、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20%、30%和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测试所报岗位的相关知识和能力;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业素养;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专业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之比小于1:3的岗位仍须进行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专业面试。


根据笔试和专业面试成绩之和(按该科目占考核总分的比例折算,如笔试80分、专业面试85分,则笔试和专业面试成绩之和为“80*20%+85*3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入围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2.笔试、专业面试、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人民医院网站(www.jxsrmyy.cn首页—人才招聘)及报名系统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或医院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并按时前来办理相关事宜,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守法纪、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其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  


2.待遇。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管理,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895597、86895511


江西省人民医院门户网站:www.jxsrmyy.cn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爱国路152号


邮编:3300006



附件下载:

4-24052GA002.xlsx

4-24052GA011.pdf

文章来源: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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