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发布时间:2024-05-27

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于1988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等院校口腔医学教学医院、国家卫健委委属委管专科医院、委省共建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及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遵循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一体化办院模式,医院临床技术实力、学科建设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实力居中国医院声誉排行榜专科医院前列。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具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5.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生);


7.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8.近三年在所从事的专业/岗位取得较好成绩/业绩。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需提供至少1项近三年来取得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代表性成果;管理岗位应聘者需提供至少1项近三年主笔撰写的对管理工作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管理文件或规章制度、总结等;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存在因师德师风失范、违反学术道德等被处分过的;


9.工作以来存在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10.发生教学等差错事故未过处理期的;


11.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医院文件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陵园西路17号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办公楼(广联礼堂南侧)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四)报名材料:


1.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 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业绩、获奖证明材料;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除材料1外,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等情形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报名,报名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恶意报名、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并提交专业相关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现场告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医院在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医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邮件方式通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回复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复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七、医院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心理测评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通过考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邮件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理论知识和基本能力等方面。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医院官网公布。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性格特点、承压能力、岗位适配情况等,不纳入考试计分。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通过考试人选,推荐进入医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环节。若一个岗位招聘多人的,综合成绩合格人数未达1:1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确定通过考试人选。


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八、医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


医院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专家评审小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获得2/3及以上到会专家赞成票的,推荐进入下一环节,不足则不予推荐。医院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邮件方式通知。


九、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会议审议推荐人选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会议对专家评审小组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确定推荐进入学校专家评审组评审的人选。推荐人选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


十、学校审核推荐人选相关资料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推荐人选相关资料。审核通过的管理岗位推荐人选,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十一、学校专家评审小组评审


学校召开专家评审组会议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经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通过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专家评审组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邮件方式通知。


十二、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十三、体检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按医院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医院以邮件方式将体检的相关要求通知拟录用人员,相关人员需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十四、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业绩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应聘时主动报告,严格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802803


监督电话:020-83880049


附件下载:

附件2-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_0.docx

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_0.xlsx

文章来源: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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