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24-05-24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89年,直属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是一所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省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按照省政府《山东省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要求,医院“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床位1300张。现有中心院区、北区、玉函院区3个院区,开放床位700张,现有职工1500多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人员500多人。医院现设有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社会保健部、中医部、生殖医学部、医技部、综合临床医学部、科研部等“九部”为框架的60个业务科室,年门诊量80余万人次。以院长王谢桐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的产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新生儿保健为国家特色专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中医内分泌病学为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妇产超声为山东省临床精品专科;新生儿科为首批省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围产保健和儿童保健为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生殖医学中心是国内最早一批开展辅助生殖技术业务的学科;妇女盆底功能障碍诊治中心是山东省唯一的国家级盆底功能障碍防治工作质量控制中心。医院拥有国家卫健委生育调控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妇幼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妇女儿童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药和临床药学研究中心、儿童健康研究中心、妇女儿童感染和微生物研究实验室6个高层次科研平台,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提供科研、软科学研究、成果落地转化等支撑。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基地、省内唯一新生儿出生窒息复苏国家级师资单位。
近年来,先后有77名博士、226名副高级以上人才加入了“山东妇幼大家庭”,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根据医院各项工作发展需要,2024年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招聘博士及临床各专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2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必要的执业资质。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及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如暂时无法取得的,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wzxxgk/rsgl/)、山东省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sdmch.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dsfyrsk@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如:妇产科+王**+山东大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以及报名表中课题、奖励等的原件扫描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一份;
(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信息。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如提供不实材料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次博士研究生、高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采取学术答辩的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医院成立考察专家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95008
监督电话:0531-68795060
七、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4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c82f3b7e-b6ce-493f-8f17-c42918ad39a6.xls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