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5-17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国家级三级综合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一)报考人员基础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护理工作。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药物、消毒液过敏史。
4.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条件等。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护理岗位1:招聘工作按照微信预报名→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 → 面试→操作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会议研究→聘用等程序进行。
护理岗位2:招聘工作按照微信预报名→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操作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会议研究→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微信预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报名时收取。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与考试期间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证(下列三种原件之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线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5月 17日至2024年5月24日17:30;线上预报名请扫描微信二维码进入操作流程。
3.线上预报名需上传的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3)护理岗位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荣誉证书;提供现所在单位聘用合同或参保证明缴费明细;
(4)护理岗位2: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交人力资源部进行查验)、荣誉证书;往届生另需提供护士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复印件或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执业证、资格证证书交人力资源部进行查验)。
《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4.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4年5月27日(08:00--12:00,14:30--17:30),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A12室。
(1)由人力资源部、护理部和医院纪检监察室组成资格审查组,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流程:现场提交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测量身高→资格审查→报名→领取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报名时领取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5: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资料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工作全过程。
(二)笔试
护理岗位1报考人员需参加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考试当天24:00前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笔试环节淘汰20%报考人员,剩余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及护理岗位1笔试合格入围人员。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长6分钟。
5.面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
6.面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7.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考生放弃、拒绝面试或未能完成面试答题的,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进入操作考试环节。
(四)操作考试
1.操作考试对象。面试合格人员。
2.操作考试内容及要求。由第一位考生从所有护理操作考题中抽取1项进行操作考试。
3.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及信息公布
1.护理岗位1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操作考试成绩×3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已生育2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加3分。
2.护理岗位2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操作考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已生育2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加3分。
3.排名:护理岗位1、护理岗位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护理岗位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护理岗位2按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告。
(六)体检
护理岗位1、护理岗位2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进行。
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护理岗位1根据考生提供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进行考察;护理岗位2往届生根据考生提供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在校现实表现材料证明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成绩排名、体检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会议研究
将公示无异议结果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十)聘用
党委会研究通过的护理岗位1聘用人员与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签订医院合同聘用合同;党委会研究通过的护理岗位2聘用人员与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医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十一)其他。因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二)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考务工作人员。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不一 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889082。考务咨询电话:0735—2290101。
五、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未尽事宜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护理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